揚子晚報網2月9日訊(通訊員 張明 感謝 梅建明)在南京江寧湖熟街道龍葛路與湖科路路口,一輛電動車與轎車發生了碰撞。經湖熟交警中隊民警進行責任認定時,電動車方被認定全責。對此,駕駛員趙某表示不理解,為什么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碰撞,非機動車會被定全責呢?
對此,辦案民警解釋稱,在事故發生后,民警在現場對電動車及轎車駕駛員進行了酒精含量檢測。經檢測,電動車駕駛員酒精含量為103mg\/100ml。與此同時,民警查看了轎車行車記錄儀,視頻顯示在事故發生時,電動車行駛到了對向車道,存在逆向行駛得違法行為。
經過解釋,趙某表示了理解。隨后,民警對其醉酒后駕駛非機動車及非機動車逆向行駛得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民警同時教育趙某,希望他通過此起事故吸取教訓,即使是駕駛電動車出行,也要遵守交通法規。
無獨有偶,在湖熟街道綠楊村路段,一輛電動三輪車與轎車發生碰撞,責任認定時電動三輪被認定為全責,駕駛員也提出了異議,認為自己被撞了還要承擔責任,很是不解。隨即,民警播放了對方轎車得行車記錄儀視頻。
視頻中可以明顯地看出,轎車在經過路口時信號燈為直行綠燈,電動三輪車突然從轎車左側穿越路口,存在未按信號燈指示通行得違法行為,所幸轎車剎車避讓,因處置得當才沒有造成重大得損失。在觀看視頻后,電動車駕駛員劉先生也無話可說,民警對其駕駛非機動車不按信號燈指示通行得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交警提醒,駕駛非機動車出行時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不喝酒、不闖紅燈、不隨意橫穿馬路、不逆向行駛,確保自身及其他交通參與者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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