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話好好說,家和萬事行,不要把離婚二字掛在嘴上,確實過不下去,分手即好,更不要對對方有偏激行動。
某夫婦,夫忍受不了婦在家逞強,讓夫說不上話。雖此家生活無憂,經常在網絡上顯耀本家庭高標準生活。原來結為夫婦時,外人贊譽為金童玉女。而婦伴隨日常高標準生活,相貌顯現胖美。夫在家說不上話,又見婦相貌變胖美更不想與說說話,淡忘了本來婚誓說要走到終老,經常在外尋花問柳。婦知之后,震怒揚言過不下去了,要離婚。那知正中夫者下懷,離就離。顧眼前各自樂活,絲毫不顧雙方父母及子女之感受。
某夫婦雙城生活二十年,已育孩子就讀中學。夫以忍受不了婦者在家強勢行為,某日,趁妻在洗臉之即,將一節鐵絲套其妻脖子,將其妻勒死。之后,夫以其它方式欲了結自己,未亡,之后,犯案被拘。好端端得一個家,瞬間,如煙灰塵滅失,陷入沉寂。其子女也就有遇到天塌山崩地裂之災難。
某夫樂在外勾搭情婦,婦屢勸,未見改。那日夜,婦趁夫沉睡,競持剪刀剪夫命根子一節。至夫疼痛,失血,被鄰居工友護送某醫院急診。數日后,又見夫與情婦戲謔尋歡。某日夜,婦再次揮剪再剪短夫命根子一節。致夫險些身亡。夫被鄰居工友再次護送某醫院急診,婦被刑拘。夫對已不檢點行為,悔恨不已,也理解婦對夫如此偏激行為來自憤怒,夫對婦之偏激行為表達諒解。
縱觀上列三家,不是為家庭生計而引發口角對恃,或是出于婦者在家逞強,夫者難忍示弱,有提出離婚,至美滿幸福家庭即時離散。有夫以暴制暴,至家庭即時毀滅。尤其第三例,夫者不可繼續在外尋花問柳,可要擔心命根子被剪而時刻提防婦人之后在家不能安然入眠。
(注:圖/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