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公安交警針對酒駕等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持續開展整治行動,
仍有個別駕駛人
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最終被民警查獲,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現對近期查處的
部分酒駕醉駕違法案例
進行曝光。
案例一:2021年8月12日1時28分,沈陽公安交警和平大隊五中隊民警在文化路保安寺街由西向東方向開展夜間整治時發現,發現牌號為遼A7***T車輛的駕駛人王某某有酒駕嫌疑。經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王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0.8毫克,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二:2021年8月10日晚23時53分,沈陽公安交警皇姑大隊二中隊民警在皇姑區淮河南街附近開展夜間整治時,發現牌號為遼A Q***5車輛的駕駛人米某有酒駕嫌疑。經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米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8.2毫克,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三:2021年8月8日21時,沈陽公安交警沈河大隊在沈河區方家欄路附近開展夜間酒駕整治,整治過程中發現牌號為遼AP***0車輛的駕駛人蔡某有酒駕嫌疑,經血液酒精含量檢測,蔡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5.5毫克,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四:2021年8月8日22時37分,沈陽公安交警鐵西大隊三中隊民警在肇工街建設大路開展夜間整治,發現牌號為遼A6***D車輛的駕駛人許某某有酒駕嫌疑,現場對許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含量檢測,檢測結果為74mg/100ml,屬飲酒后酒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許某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五:2021年8月11日20時58分,沈陽公安交警沈北大隊二中隊民警在建設北一路興虎街路口北向南方向開展酒駕整治過程中,發現牌號為遼A8***0車輛的駕駛人程某有酒駕嫌疑,民警現場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59mg/100ml,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對程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案例六:2021年8月9日晚22時01分,沈陽公安交警大東大隊在大東區望花北街圣安路西向東方向開展夜間酒駕整治,發現牌號為遼A9***1車輛的駕駛人王某有酒駕嫌疑,經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4.2毫克,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別再干了!
安全出行,謹慎駕駛,
自覺抵制酒駕!
再好喝的酒,
也抵不上
一家人的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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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沈陽廣電全媒體
編輯:高杉 責編:閆繼偉 高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