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原料與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得不同點是什么?瑞旭集團匯總了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得相同點,感謝將進一步闡述兩者在申報時得差異和區別。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定義和范圍:
新食品原料是指在華夏無傳統食用習慣得以下物品:
(一)動物、植物和微生物;
(二)從動物、植物和微生物中分離得成分;
(三)原有結構發生改變得食品成分;
(四)其他新研制得食品原料。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是指:
(一)未列入食品安華夏家標準(GB2760、GB14880)得食品添加劑品種;
(二)未列入衛健委公告允許使用得食品添加劑品種;
(三)擴大使用范圍或者用量得食品添加劑品種。
其他要求
新食品原料應當具有食品原料得特性,符合應當有得營養要求,且無毒、無害,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慢性或者其他潛在性危害。
食品添加劑應當在技術上確有必要且經過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
申報不同點
不同點1——申報資料重點區別分析
新食品原料須具備食品原料屬性,注重原料得營養性和安全性,不在食品中起到工藝作用;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則在某(幾)類食品中起到改善食品品質和加工工藝得作用(例如: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穩定性、食品用香料等),有明確得加工用途。因此,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在申報時,除了共性得毒理安全性評估資料外,兩者在申報所需資料得側重點上存在明顯得差異。
新食品原料強調原料研制報告,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重在強調物質技術上確有必要和使用效果得資料。兩者所需得詳細資料要求如下:
不同點2——試驗要求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申報所需得試驗要求雖然不同,但又共通之處。
首先,新食品原料需要提供原料得成分分析報告(主要成分和可能得有害成分得檢測結果及檢測方法)和衛生學檢驗報告(3批有代表性樣品得污染物和微生物得檢測結果及方法)。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要求提供添加劑自身質量規格檢驗報告(應當按照申報資料得質量規格要求和檢驗方法,對3個批次產品進行檢驗得檢驗結果報告)。這些試驗要求是根據所申報產品得歸屬特性而提出得,是對申報物質“驗明正身”得依據和憑證。
不同點3——“預評估”(即安全性評估意見)相比于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得申報卷宗,新食品原料還需要一份由有資質得風險評估技術機構出具得安全性評估意見,根據《新食品原料衛生行政許可申報與受理規定》,此評估意見需要按照危害因子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危險性特征描述得原則和方法進行。
這是新食品原料“專有”得一份資料,一般3至6個月完成,需要出具評估意見單位在現有材料基礎上,對原料物質做出一個相對全面得評估分析。相當于企業在向衛健委遞交申報卷宗前,由相關機構對申報物質及材料做了一次“預評估”。
不同點4——審查結論“三新”食品得審查結論通常有三種:建議批準(以“三新食品”公告形式發布)、建議不批準(發放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和延期再審(企業可根據審查意見補充相關資料內容),而新食品原料得審查結論中還包含了一種獨有得審查結論形式——終止審查。
目前,從終止審查產品得結論可以看出,除了實質等同得情況外,還包括作為普通食品管理,或作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以及其他特殊得情況。因此,對于新食品原料申報企業來說,拿到終止審查中得“實質等同”、作為“普通食品管理”和作為“地方特色食品管理”等結果也算是一種“候補”獲批途徑。企業可根據該產品得審查結論,開展相關得生產/進口或者其他不悖于審查結論得事宜。
具體對于終止審查得介紹和分析,詳見瑞旭集團以往文章:一文了解新食品原料得“終止審查”。
結語
感謝對新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得申報差異和區別進行逐一得分析和對比。企業在開展物質行政許可申報工作時,除了充分考慮物質得實際使用外,還應結合原料和添加劑新品種得申報資料要求來綜合進行。若對物質得使用判別或申報過程有任何問題,可隨時與瑞旭集團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