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報道(文/薩拉·托德)
你眼中的美好生活是什么樣的?對于某些人來說,可能會聯想到一個親密的家庭、一份穩定的工作,以及位于橡樹拱形街道盡頭的維多利亞式房屋。根據亞里士多德的理論,第一種美好生活歸類為“享樂”——基于愉悅、舒適、穩定和牢固的社會關系的生活;第二個是“成就感”,主要涉及為更大的善行做出貢獻而獲得的目標感和滿足感。美國心理學會《心理評論》刊登的一篇新論文表明,還有另一種過上美好生活的方式。它不專注于幸福或目標,而是一種“精神富足”的生活。
根據論文作者弗吉尼亞大學心理學教授岡石重(音)和佛羅里達大學心理學助理教授埃琳·韋斯特蓋特所說,“精神富足”的特點是引起關注的體驗,其中的新穎性和/或復雜性伴隨著觀念的深刻變化。
例如,出國留學是大學生經常將“精神富足”引入生活的一種方式。當他們進一步了解一個新國家的習俗和歷史時,他們往往會被激發,從而重新思考自己文化的社會習俗。決定走上一條艱難的新職業道路,或將自己沉浸在前衛藝術中也會讓人覺得生活在精神上更加富足。
至關重要的是,體驗不一定很有趣才能算精神富足。這甚至可能是一種艱難。遭遇戰爭或自然災害,可能很難讓你感覺自己過著特別幸福或有目的感的生活,但你仍然可以淬煉出精神富足的經歷。或者你可能會遇到不那么戲劇化但仍然令人痛苦的事件:不孕癥、慢性疾病、失業。不管具體情況如何,你可能會經歷痛苦,但仍然會從經歷中找到價值,包括對自己和周圍世界的理解。
韋斯特蓋特說,為我們對美好生活的概念增加精神豐富度很重要,因為它“為挑戰和困難騰出了空間”。這不僅僅有關“一帆風順”,感受難受的經歷,這才是價值所在。她說,如果我們只允許自己把美好生活放在狹隘的模型里,那么我們可能會緊張地認為,我們的生活既不快樂,也沒有成就感,那么肯定就是糟糕的人生了,這是對“人們經歷和價值的難以置信地推斷和蔑視”。
快樂、成就感和精神富足的生活并不是互不相容的,也不是一個比另一個更好。韋斯特蓋特指出:“一個生活很好的人,往往各有千秋,不是只有一種。”韋斯特蓋特回憶起年輕時獨自旅行:“在我們的生活中,有時我們會接受不適應,把探索放在首位。”
研究表明,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們往往會變得更快樂:他們不會優先考慮具有挑戰性的經歷,而是優先考慮能讓他們快樂的熟悉事物;他們不會結識新人,會優先考慮家人和親密的朋友。這些事情確實會增加幸福感,但可能會減少精神豐富度。
對于我們當中那些覺得自己現在過得并不特別好的人來說,從不同的維度思考幸福、有意義、精神富足的生活,可能會幫助我們找出想要做出的改變。
如果你覺得目前的生活很好,但不屬于以上三個類別中的任何一個,文章的作者指出,很可能還有更多方面沒有被考慮到。例如,智力生活、創造性生活,或者充滿愛和關懷的生活。
亞里士多德在近兩千五百年前就有一些想法。但韋斯特蓋特說,重要的是,心理學要不斷超越哲學家的基礎,拓展我們對“人間值得”的看法。(張伊宇譯自8月21日石英財經網站,原題為《心理學家說美好生活未必要快樂,甚至有意義》)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