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640 證券簡稱:*ST跨境 公告編號:2021-11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9月10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報的問詢函》(公司部半年報問詢函〔2021〕第 27 號)(以下簡稱“問詢函”),要求公司就相關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在2021年9月17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并對外披露,同時抄送山西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
因部分問題需進一步補充、完善,經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公司將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前回復問詢函。公司將加快相關工作進度,盡快回復并履行披露義務。
公司對此次延期回復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請廣大投資者諒解。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華夏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特別cninfo),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并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證券代碼:002640 證券簡稱:*ST跨境 公告編號:2021-112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涉及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公告案件所處訴訟階段:新增案件收到應訴通知書
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被告
新增訴訟涉及金額:1,478.68萬元
對公司損益的影響:本次訴訟在訴訟審結之前,對公司本期利潤和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一、本次重大訴訟事項受理的基本情況
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跨境通”)于收到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案號:(2021)并民(行)民初字第840、841號)等相關材料,原告李軍、白豐赫起訴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訴訟金額為人民幣53,817.42元?,F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二、本次訴訟案件的基本情況
(一)訴訟當事人
原告一:李軍
原告二:白豐赫
被告: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
(二)訴訟請求
1、依法判決被告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合計53,817.42元(其中含投資差額損失、傭金損失、印花稅損失)
2、依法判決本案的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三)事實與理由
被告于2021年1月30日發布《2020年度業績預告》,載明預計2020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1億元至1.5億元。2021年4月30日發布《2020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載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30億元至38億元。同日公布《2020年年度報告》,載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33.74億元。2021年5月18日,被告發布公告稱其收到山西證監局下發的《關于對跨境通寶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及徐佳東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3號。原告以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向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對原告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除上述訴訟事項外,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市環球易購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尚有未披露的小額訴訟事項26項,涉案金額合計1,473.30萬元。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公司無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四、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鑒于上述訴訟、仲裁案件尚在審理中,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依據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并將持續關注相關案件的審理情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1、新增案件相關法律文書。
董事會
二二一年九月二十五日